思念總是有不得不收藏起來的時刻,
 而生命裏最捨不得,
 藏得總是最深,
 且不讓人知道。


 一個人受到感情的傷害,
 原本是可以慢慢淡忘的,
 但如果心裏一直念念不忘,
 就會使其所受的傷害,
 永遠難以痊癒。


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,並不痛苦;
 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,那才痛苦;
 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,那是更痛苦。

不愛了,就別向他炫耀,
 向他炫耀只是代表--
 你還是在意他的想法,
 你還是對他念念不忘!
 他看到這種窘態,
 只會深信你從來沒有忘記過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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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ne842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